【Q民时报】述评:不立私德,难树官德
前言:近日笔者欣闻《社区相关【投诉处罚参照条例】试行》(以下 简称《处罚条例》)。从广大网友的反馈中不难看出,多数网友表示对此持有异议。且不说其行文如流水般、乱而无章 的层次逻辑,最大的疑问是为何“在试行期内相关违规行为将根据此条例执行”呢?
纵观现如今的监察总局以及《处罚条例》,不禁让人感叹,社区“官僚习气”愈来愈浓。在《辞海》中关于“ 官僚”是这样说的:“指脱离实际、脱离群众、做官当老爷的领导作风。如不深入基层和群众,不了解实际情况,不关 心群众疾苦,饱食终日,无所作为,遇事不负责任;独断专行,不按客观规律办事,主观主义地瞎指挥等。有命令主义 、文牍主义、事务主义等表现形式...”
任何制度或法则的制订,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议题,现实中我国各种律法的制订,都需要经过全国/人/大/代/ 表会议表决通过的。如今社区关于“监察”议程,缺少的并不是所谓《处罚条例》中的条条框框,相信社区各个团队都 有其自身的公务员守则或行为规范等,所以对于各个团队而言,根据其各自特点,这些条例并不是监察总局单方面制订 的就是绝对的权威。
如果通篇而论,在阅读《处罚条例》时,“投诉管理员、严重警告、撤职、全站封禁或清级处理”等,诸如此 类刺眼的词汇“琳琅满目”,“淋漓尽致”的表达了其至高无上的高级管理权限。再者,既然是“处罚条例”,则必须 要有法可依,那么如此《处罚条例》是依据什么而立的呢?目前对于监察总局所说的“违规行为”,依旧也是一个模糊 不清、相互混淆的概念,敢问“规”从何来?“规”在何方?
从另一个角度来讲,古语道:“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”,更何况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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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内容]:在“人民当家作主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”的 当代社会,为何在《处罚条例》中,管理员就比其他网友“高人一等”呢?
当今社会,现今社区,如果把“权力”看得过重则只会适得其反,何不更人性化点呢?“以权压人”最后只会 跳进自己挖的坑里面,以德服人才是最重要的。在这里“德”也有公私之分,所谓“不立私德,难树官德”。意指先从 自身做起,先做好自己以及所领导的团队,再来放眼整个社区吧。
结语:一直以来,监察总局在社区是个相对敏感的话题,也属于争议性比较大的团体。但是如何领导、如何制订一 套相对完善的监察议程,并在风口浪尖上保持公平公正、无私的“为民服务”则是一个需要深究的议题。
本报记者:陌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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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楼主]: 姓×名杨字陌枫
[发表时间]:2011-11-04 03:32:32
依然如故
2020-06-14 16:0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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